【洛太·木兰普法】从《人世间》谈遗嘱继承
最近热播的《人世间》,让无数人洒下了感动的热泪,也引发了热评。在这些关于遗嘱的众多评论中,有人说:“骆士宾在遗嘱里把自己大部分的财产都留给了儿子,但是他的儿子在异国他乡死了,所以间接给了郑娟,骆士宾的妻子没有如愿以偿的继承家产”。
也有人说:“上面的人不懂继承,郑娟和骆士宾没有婚姻关系,也就没有法定继承权。骆士宾的遗产中,婚前财产的公司股份,骆士宾立遗嘱给周楠,但周楠已死遗嘱失效,因死人没有继承权,故骆士宾遗嘱中股份给彭总代持,所以曾珊未得到”。
还有人说:“只有骆士宾先死,周楠再死,郑娟才能继承”。
评论里的这些说法有相互矛盾的,也有解释补充的,大家讨论的热火朝天,那么《民法典》继承编中关于继承到底是怎么规定的,电视剧中剧情的演绎符合法律规定吗?
骆士宾死亡后,他的遗产应由谁来继承?
1.要想搞清楚这个问题,首先要看什么是遗产?
骆士宾的遗产就是在骆士宾死亡的那一刻遗留下来的属于个人的合法财产,包括他公司的股权、车、房、现金、存款等。在剧中我们只知道公司的股权是他婚前财产,其他的财产性质均不清楚。按照《民法典》的规定,婚前财产属于个人财产,婚后财产如果没有特别的约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也就是属于骆士宾和他的妻子曾珊共同所有,在进行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曾珊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骆士宾的遗产。
2.谁是骆士宾的继承人?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第一顺位的继承人为配偶、父母和子女。在《人世间》这部剧中,骆士宾父母早亡,能够成为他继承人的人只有现任的妻子曾珊和非婚生子周楠。周楠在骆士宾死亡前,已经在美国因见义勇为被枪杀,因此在骆士宾死亡时,周楠也不是骆士宾的继承人,而周楠未婚未孕,也不存在法律上规定的代位继承或转继承。
而郑娟和骆士宾在法律上没有任何关系,不能成为骆士宾的继承人。
3.骆士宾死亡,留有遗嘱,他的遗产应如何分割,曾珊是否仅能继承房子和车子呢?
骆士宾在遗嘱中将房子和车子留给了曾珊,曾珊依照遗嘱取得房、车符合法律规定。
但在骆士宾的遗嘱中,将公司留给了儿子周楠,这部分财产怎么进行处理呢?骆士宾持有的是骆氏集团的股份,在遗嘱中把股份留给了儿子周楠,但是周楠却很不幸的先于骆士宾去世了,郑娟虽然是周楠的母亲,但是因为死亡的先后顺序,郑娟不享有继承权。那么骆士宾留给周楠的遗产该怎么处分呢?
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三)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或者终止。也就是说周楠作为遗嘱继承人却先于遗嘱人骆士宾死亡,那么遗嘱中留给周楠的股份就要按照法定继承来处理,也就是由曾珊继承。
4.骆士宾的遗嘱当中,表明他的股份留给儿子周楠,但在周楠接管公司之前,公司的一切都由彭心生负责,连带着公司的股份也转到了彭心生名下,由彭心生代持,那么曾珊还能取得公司的股权吗?
在这里我们应该注意到,虽然骆士宾的股权转到了彭心生的名下,但是彭心生是代持,也就是说虽然股权在彭心生的名下但实际不属于彭心生所有。在骆士宾遗嘱生效之前,彭心生代持的是骆士宾的财产,在骆士宾死亡之后,遗嘱生效,如果周楠还活着,彭心生依照遗嘱代持的是周楠的财产。但骆士宾死亡时周楠已经不在人世间,因此彭心生代持的只能是骆士宾的遗产。而曾珊作为骆士宾唯一的法定继承人,应该是可以通过继承取得骆氏集团的股权及收益,只不过《人世间》这部剧中对此没有做出过多的交代。
由此看来,遗嘱在遗产继承中至关重要,可以减少很多不必要的纠纷,但如何让遗嘱有效,如何能够按照立遗嘱人的意愿进行财富传承,是很专业的法律问题,需要谨慎处理,如果您有这方面的疑问,建议找专业的木兰婚家律师团队来为您出谋划策!